傳播與廣告行銷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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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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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程名稱:傳播與廣告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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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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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宗旨:在本校學生優勢語文基礎上,培養新聞、影視、及廣告行銷等基本知識與職場技巧,養成學生第二專長,亦使語文有實際應用之市場,進而提昇各相關職場之語文水準。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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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修讀資格:四技二年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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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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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及審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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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附資料: |
向本學程中心索取申請表,學生必須自行攜帶申請表。經原系科主任同意並簽章後,連同中文歷年成績單,送至本學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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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止期限: |
每學年第二學期,依學校行事曆,加退選開始日之前三週為申請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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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告結果: |
加退選前一週於應用華語文系網站及公佈欄公布申請核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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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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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規定: 最低要求 20學分(含)以上 |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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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學程證書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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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期限: |
學生於畢業前完成本學程總學分要求時,應主動於畢業前一個月向本學程中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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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附資料: |
請向註冊組申請中文歷年成績表乙份,交學程中心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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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證書核發: |
學程委員會審核通過,並簽請教務長及校長同意後,將由
學程委員會授與「傳播與廣告行銷學程」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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