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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比利時任教公告

發布日期 2026-11-04 16:30:00

教育部115年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比利時任教公告

 

教育部為推廣我國優質華語教學及臺灣文化,選送優秀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以提高我國在海外華語教學領域之影響力。

115年度將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比利時任教,

詳細起聘日期、任教學校、授課內容、待遇等請參閱附加檔,或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網頁公告(網址:https://lmit.edu.tw/sc/world_detail_edu/1413)。

 

獲聘之學生於職務完成後原則上可獲本系/所學期實習相關學分。

 

截止日期及相關申請資料如下:

教育部通告號

任教國家及學校

收件日

教育部115年補助

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
第1150110446號通告

比利時法語區政府國際事務署
實際分發結果依據教育部及
比利時法語區政府共同決定

115年12月30日

中午12點前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戶籍證明影本;

(2)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3)英文及中文履歷表(含電子信箱、手機及Line帳號等聯絡資訊);

(4)英語及法語能力證明影本;(英語能力證明依據「教育部公告英語能力檢定對照表」認定)

(5)有利申請之文件(例如:成績單、證書等);

(6)申請件經初審通過,將電郵通知面試時間;未獲審核通過者不另通知。

 

依序以長尾夾夾妥(無須裝訂),送至善樓2樓應用華語文系辦公室報名。

本系所將視情況決定是否於擇期面試,後擇優推薦予駐駐外代表處教育組進行第二階段徵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