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版頭1.png
white.png
  • 字級大小

應屆畢業生(含延修生)歷年成績及學分確認【Departmental Affairs】

發布日期 2026-04-21 13:26:00

個人修課記錄核對方式

1



 

2

例:最低畢業學分以各系應修科目學分計算,實得學分為畢業實得學分數;備註若有「保留」表示該課程是學年課,需上、下學期均修習通過,才採計為實得學分。

各系應修科目及學分數請參照:學校網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課務組-科目學分表

(上為參考範例,實際畢業學分以各系科訂定為準。)

3

畢業缺修科目表僅列出必修課程。

常見不能採計為畢業學分之狀況

1

全學年之選修課,上、下學期均須修習且及格,始核給學分。

如僅修習一學期或任一學期不及格,其已修習及格之學期學分數,不得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2

重複修習科目或選修主系不承認之他系科目學分,一律不計入畢業學分。

3

共同科目、專業必修、專業(系訂)選修學分未達系科規定。

4

輔系、雙主修、學程未修畢應修學分數。

語言

檢定

1

語檢審核及登錄負責單位:

英語檢定-教務處註冊組。

法、德、西、日語檢定-法、德、西、日文等系。

2

各系畢業語檢標準請詳:學校網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註冊組-重要訊息-各系語言能力檢定一覽表

畢業

資格

須同時符合各系應修科目及學分數各系畢業語檢標準(或加修並通過本校替代課程),方得領取學位證書。

  • 若有缺修或尚未修習及格之學分,請利用最後一學期重(補)修。
  • 若於在學期間曾更改學籍(姓名、身分證字號或出生年月日),尚未至教務處登錄者,請同學務必立即至註冊組申請更改學籍資料
  • 如有其他疑問,請洽詢應華系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