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遴薦華語教學助理赴德國、美國數州任教通告
發布日期 2026-03-11 09:22:00
教育部115年遴薦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及泰國任教通告
教育部為推廣我國優質華語教學及臺灣文化,選送優秀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以提高我國在海外華語教學領域之影響力。
115學年度將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及泰國,
詳細起聘日期、任教學校、授課內容、待遇等請參閱附加檔,或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網頁公告
(網址:https://lmit.edu.tw/sc/world_list_edu/SCPB)。
獲聘之學生於職務完成後原則上可獲本系/碩士班學期實習相關學分;
碩士班學生或可認列為[教學實習]類實習時數
各案截止日期及相關申請資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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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告號 |
任教國家及學校 |
收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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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學協助辦理 |
美國 密西西比州立大學 |
115年3月20日中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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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5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15013A號通告 |
A校: 美國猶他州 Cedar Ridge Elementary School B校: 美國猶他州 Muir Elementary School C校: 美國猶他州 Stewart Elementary School D校: 美國加州 West County Mandarin School E校: 美國華盛頓州Dearborn Park International School |
115年3月23日中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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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師範大學協助辦理 |
美國 西肯塔基大學 Western Kentucky University |
115年3月23日中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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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5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15014A號通告 |
德國 明斯特大學 Universität Münster |
115年4月17日中午前 |
1.身分證/(電子)戶籍謄本影本(依各通告要求)
2.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3.英語/泰語能力證明影本(依各通告要求)
4.中英文版歷年成績單
5.在學證明書、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之修習證明(無則免附)
6.其他依各通告要求之繳交資料,如中英文自傳、中英文履歷/簡歷、申請信、英文推薦信、以英文撰寫預計教學計畫、自我教育理念、推薦教授聯繫方式(請先取得教授同意)、教學影片(上傳)、letter of Motivation、Amity Institute申請表等
7.其他有利審查之佐證資料(如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華語文相關研習課程或進修時數證明、實習證明、教材教案等)依序以長尾夾夾妥(無須裝訂),送至善樓2樓應用華語文系辦公室報名。
本系所將視情況決定是否於擇期面試,後擇優推薦予駐駐外代表處教育組進行第二階段徵選。





中原大學115年「臺灣優華語計畫」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