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113學年度出席國際會議(含研討會)之資料繳交公告【Departmental Affairs】
發布日期 2025-09-18 16:39:00
教育部每學期皆會調查全國大專生出席國際會議情形,請在(113/8/1~114/7/31)期間出席國際會議之同學,提供參與證明,以利統計後登錄教育部系統,謝謝
收件截止日:114/9/25
活動期間:113/8/1~114/7/31
國際會議定義: 國際會議需至少3個國家地區含以上(含臺灣地區)代表參與者,即可認定為國際會議。 若參與者包括大陸、香港、澳門人士僅能算1國家地區數;若參與之外籍人士為舉辦學校校內外籍師生者,則不可列入前揭國別地區數之計算。例如: A國際會議之參與國僅有臺灣地區、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則此國際會議之參與國家數僅可列計為 2 。
(1) 國際組織之會議或研討會。
(2) 臺灣主辦且有海外學者參與或發表合作論文之會議或研討會。
(3) 海外國際會議。
*本系第16屆古典與現代研討會系上已有資料,請同學不用再繳交
繳件資料:請上傳以下任一或多項佐證資料,以證明您曾參與活動(展演或研討會):參與證明(如出席證明、主辦單位簽名證書等)、會議或研討會簡章、活動說明文件(須能說明活動性質、主辦單位、時間地點等資訊)
檔案可為掃描檔、截圖、PDF、圖片等格式,內容須清楚可辨識。
繳件方式:線上填表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