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日本台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實習甄選(延長招募)
發布日期 2023-11-13 14:16:00
112-1台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實習甄選
實習期程 (月份或確切日期) |
2024年3月~2024年8月止。 (赴日時程以日方通知為主) |
實習生需求條件 (例如年級、專長等)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應華系學生大三以上(含碩士班)之在學生。 2.未來有興趣從事華語教學者。 3.未曾在日本有實習經驗者。 4.自信、有教學熱忱,能成為日籍學生榜樣者。 5.日檢3級或多益650分以上尤佳。 6.熟悉網路華語教學者尤佳。 7.品行良好,沒有染髮、刺青,也不會抽菸酗酒。 8.願意學習,有進取心者。 |
實習生需求名額 |
2~4名 |
學分/時數 |
1.本實習應華系同學可抵免「海外實習」15學分。 2.碩士班同學可得「海外實習」6學分。 |
教學對象簡述 |
有意願到台灣申請學位留學的日籍學生。 |
實習內容 |
1.從事華語教學(以英文和中文來教授中文) 2.協助學生修改留學計畫書、自傳及申請留學相關文書資料 3.協助班級管理與行政事務(紀錄出缺席以及學生上課狀況、編輯教材或測驗等) |
實習地點 |
佐貫校、龍崎校(茨城縣,皆為合宿校) |
複審需求 |
由日方親自辦理複審 |
實習福利 |
1.實習津貼:每月8萬日幣。 2.日方提供宿舍。 3.機票補助於實習結束後由實習機構指導老師依實習狀況評分給予1~3萬日幣補助。 4. 護照、簽證及實習期間生活、交通、保險等需自行負擔。 |
實習生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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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 |
1.初審:書面審查及面試(面試時間待定,會另行公告在系網)。
請備妥以下報名文件,並依以下順序排列後送應華系辦公室申請: ①報名表 ②英文/日文語檢證明 ③歷年學業及操行成績單 ④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或文件,例如華語教學相關證書或證明影本 或參加系(校)實習相關培訓、分享會。 ⑤蒐集個人資料告知聲明書 ⑥校外實習切結書 ⑦海外實習家長同意書
2. 複審:日方zoom面試(暫定11/20-11/23之間),結果於面試後 一個禮拜內公布。 |
申請截止時間 |
即日起至11月20日(一)中午12點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