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2年補助華語教師赴印度學校任教
發布日期 2023-02-07 10:56:00
教育部112年補助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
任教國家 |
印度 Karnataka/Bangal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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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Presidency University 印度班加羅爾總統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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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名銜 |
國際長 Dr. Sivaperumal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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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聘教師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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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起迄 |
112年3月1日至113年2月29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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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取得學士以上
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
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3)具國內外華語文教學研究研究所畢業或應屆畢業生;具國內外大學學士
(含)以上學歷之應用華語文學系、中國語文學系學士畢業或應屆畢業生;
各大學畢業,並修畢華語文教學學程者。(若為應屆畢業生,須於112年2月28
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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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
稅後月薪 |
70,000盧比 |
其他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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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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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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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
該校學生及其指定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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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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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學材料 teaching portfolio(如課程大綱,教案等)
2. 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lmit.edu.tw/Sc ) 登錄
註冊並點選「我要應徵」,填寫相關資料後並下載履歷電子檔,併同相關佐證資
料,於截止日期前寄至 peters@mail.moe.gov.tw(主旨: 應徵112年班加羅爾總
統大學 Presidency University 華語教師),未完成註冊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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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截止日 |
臺灣時間112 年 2 月 13 日 23:00 |
備註 |
(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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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駐印度代表處教育組 承辦人:陳立穎 組長 電郵:peters@mail.moe.gov.tw 電話:+91-11-4141-2408 地址:34 Pashimi Marg, Vasant Vihar, New Delhi 110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