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 李哲教育事業有限公司實習公告
發布日期 2022-03-04 14:46:00
110-2李哲教育事業有限公司甄選公告
實習地區 |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148-87號 |
實習對象 |
協助兒童、國小生作文 |
需求人數 |
預計徵選3名實習老師 |
報名截止日期與方式 |
即日起~03/10(四)下午3:00止。 請將下列資料按照順序裝訂繳交至辦公室: (1)報名表(照片區僅限大頭照,生活照一律不接受) (2)中文歷年成績單(含操行) (3)相關語文作文作品或報告 (4)個資蒐集同意書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
報名資格 |
1.資格:應華系大四生。 2.條件:耐心負責、配合度高、積極活潑。 |
實習期間 |
實習時間: 3/14~7/31 (8小時/天) |
待遇 |
1.可登錄本系「語文表述」實習時數。 (期末需繳交實習護照和實習心得; 實習單位簽章請找單位指導老師簽名,系內請找陸冠州老師) 2.實習期間每個月薪資10000元。 |
工作內容與 輔導方式 |
1.配合收集國文、作文教學相關資料、編纂講義及考卷、帶班、學生輔導、 教學技巧學習、本職學能加強相關訓練等 2.實體課程跟課及團班進行各項教學技巧實程訓練及不定時進行示範教學訓練。 |
其他 |
1.實習生於實習期間表現良好,甲方願於實習生畢業後提供職缺, 主動邀請該實習生簽約成為甲方的專任國文、作文講師。 2.如有任何的疑問,請電洽07-3426031 #5104或至系辦詢問昕怡系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