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2學期校內轉系公告
發布日期 2020-11-04 13:52:00
109學年度第2學期校內轉系申請相關規定
一、申請時間:109年11月2日星期一起至11月6日星期五止。
二、各系申請資格暨成績計算方式請參閱附件。
三、本校下列學生可申請轉系:
(一)四年制大學部:二、三年級在學生(含日間部與進修部互轉)。
(二)二年制大學部:三年級在學生。
(三)五年制專科部:二、三年級在學生。
(四)研究所一年級在學生(含碩士班與碩專班互轉)。
四、本校學生轉系辦法相關規定:
(一)第十條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以一次為限,經核准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之學生,不得申請變更或撤銷。
(二)第十三條各系(所、科、學位學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轉系(所、科、學位學程)
1.應屆畢業生及休學生尚在休學期間者。
2.僑生、派外生與外國學生於第一學年入學時已經核准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者。
3.各類入學管道入學學生,原入學管道之招生辦法或簡章限制不得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者。
4.轉學生入本校第一學期。
5.境外生不得申請轉入進四技、進二技及碩士專班。
五、轉系申請流程
(一)未滿20歲之轉系生須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並簽章。
(二)將轉系申請書親自送請導師、原系(所、科、學位學程及擬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主任同意並簽章。
(三)申請轉系學生應於申請截止日前,持申請表件(以繳送一份申請書為限)、檢附各系審查資格文件至下列地點繳交
日間部學生教務處註冊組08:00~16:30。
進修部學生進修部教務組15:00~21:30。
(四)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請程序申請期限截止後,不得請求撤銷或變更所填之志願,逾時不予受理。
六、面試日期:109年11月18日 中午12:10,地點:Z203(應華系情境教室)
七、預計預計公告錄取名單日期:109年年12月月15日(星期二)。
八、日間部各系均有畢業門檻標準之規定,有意轉系者有意轉系者請查詢留意請查詢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