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9年遴薦華語教學助理赴比利時法語區任教通告
發布日期 2020-03-16 15:37:00
教育部109年遴薦華語教學助理赴比利時法語區交換通告
教育部為推廣我國優質華語教學及臺灣文化,選送優秀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較,以提高我國在海外華語教學領域之影響力。
109學年度將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比利時法語區交換,詳細起聘日期、任教學校、授課內容、待遇等請參閱附加檔,或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網頁公告
(網址:https://ogme.edu.tw/Home/world_list_edu/SCPB)。
獲聘之學生於職務完成後原則上可獲本系/所學期實習相關學分。
請有意申請赴外任教之同學,於所屬專案之規定時間前,
將下列相關申請資料送至應用華語文系辦公室。
1. 戶籍證明影本
2. 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3. 英文及中文履歷表(含電子信箱、手機及Skype帳號等聯絡資訊,並請填寫3所學校優先排序)
4. 英語及法語能力證明影本;(英語能力證明依據「修正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認定)
5.中英文歷年成績單
6.其他有利審查之佐證資料(如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華語文相關研習課程或進修時數證明、實習證明、教材教案等)
依序以長尾夾夾妥(無須裝訂),送至善樓2樓應用華語文系辦公室報名。
本系所將視情況決定是否於擇期面試,後擇優推薦予駐駐外代表處教育組進行第二階段徵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