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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9年遴薦華語教學助理赴比利時法語區任教通告

發布日期 2020-03-16 15:37:00

教育部109年遴薦華語教學助理赴比利時法語區交換通告

 

教育部為推廣我國優質華語教學及臺灣文化,選送優秀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較,以提高我國在海外華語教學領域之影響力。

 

109學年度將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比利時法語區交換,詳細起聘日期、任教學校、授課內容、待遇等請參閱附加檔,或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網頁公告

(網址:https://ogme.edu.tw/Home/world_list_edu/SCPB)。

獲聘之學生於職務完成後原則上可獲本系/所學期實習相關學分。

 

請有意申請赴外任教之同學,於所屬專案之規定時間前,

將下列相關申請資料送至應用華語文系辦公室。

 

 

1. 戶籍證明影本

2. 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3. 英文及中文履歷表(含電子信箱、手機及Skype帳號等聯絡資訊,並請填寫3所學校優先排序)

4. 英語及法語能力證明影本;(英語能力證明依據「修正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認定)

5.中英文歷年成績單

6.其他有利審查之佐證資料(如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華語文相關研習課程或進修時數證明、實習證明、教材教案等)

 

依序以長尾夾夾妥(無須裝訂),送至善樓2樓應用華語文系辦公室報名。

 

 

本系所將視情況決定是否於擇期面試,後擇優推薦予駐駐外代表處教育組進行第二階段徵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