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學海築夢海外實習甄選公告(日本案)
發布日期 2020-01-14 17:19:00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02月13日(四) 下午3:00止。(1/23-2/2文藻休假,不上班)
二、複審面試時間:面試時間02月14日(五) 下午2點。 (面試項目:對實習內容的認知、教學示範、生活態度、獨立生活能力、行前訓練配合度及與語言能力等)
三、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學生(其因乃申請教育部補助所限;若同學能接受全部自費的話,僑生、陸生或外籍生均可申請)。
(二)本系學生暨選修華語文教學學程之二~四年級在學學生及華研所學生(四年級學生必須為延畢生且應提出延畢切結)。
請自行留意實習案之實習生年級要求,若實習名額不足時,以本系學生為優先錄取。
(三)操行需達80分以上。
四、實習內容:請見下方表格。
五、實習方式:
(一)獲選學生必須且有義務參加行前培訓課程、說明會,及成果發表會,無故缺曠者視同放棄。
(二)實習期間必須每日撰寫實習心得日誌。
六、實習補助與所須費用:
(一)本實習案之補助,以教育部學海築夢核定之金額為主。
(二)但個人必須擔負費用如下:
- 研習課程費用:如有需要將另行通知。
- 實習相關費用,如:機票、生活費(含海外保險)。前述費用須由實習生先行付款,若教育部學海築夢補助有通過,則將於實習結束後且繳期應繳之實習考核表、實習時數證明及成果報告後進行請款補助。
七、報名繳交資料與方式:凡具符合申請條件者,請至報名網址報名,並須附上下列紙本文件(請以下列文件順序整理後送至系辦公
室,僅線上報名未付以下紙本資料者,視同未報名):
【必繳】
(一)報名表
(二)歷年中文成績單一份
(三)語文檢定考試成績或其他可茲證明語文能力相關文件
(四)家長同意書
(五)海外實習切結書
(六)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
【選繳】
(七)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實習分享會參與證明等)
九、審查程序:評選程序分初選及複選,由本系所主任邀集本系教師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一)初審:由系辦進行初步書面篩選符合該案資格之實習生。
(二)複審:凡通過初審者,得參與第二階段之面試。審查小組就通過初審者之專業能力、中文表達或實習所需能力進行面試。
十、參加實習義務:實習結束後,實習生不論有無獲得補助,皆有義務參加實習分享會,並擔任下一屆學弟妹之實習小老師,畢業生亦同。
十一、實習條件:
序號 |
實習 地點 |
實習時間 |
實習單位 |
主持人 |
需求 人數 |
學分 |
甄選條件 |
工作內容 |
生活津貼 |
機票簽證 |
膳宿與其他 |
1 |
日本 |
6月下旬(暑假)到7月下旬,計1個月 |
宇部高專 |
盧秀滿 |
4名 |
無(核給實習時數) |
1.應華系及華語學程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 2.前一學年平均總成績75分以上。 3.英、日語能力佳者優先。 |
1.對象:高專生。 2.內容:華語教學。 3.時間:每週5天,週一到週五,共計約20小時。 |
申請學海築夢補助,若無補助則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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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實習將申請教育部「學海築夢計畫」,機票費依實際通過金額補助。若沒通過,機票及相關費用由學生自付。 |
1.住宿:由實習單位提供宿舍(費用:300日幣/天)。 2.膳食:學校餐廳供應午餐(餐費自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