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華語文系暨華語文教學研究所招生甄選小組設置要點
發布日期 2009-02-23 00:00:00
文藻外語大學應用華語文系暨華語文教學研究所
招生甄選小組設置要點
民國93年05月10日92學年度第2學期第四次系務會議通過
民國93年07月06日92學年度第八次招生委員會議核備
民國95年02月15日94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修訂
民國95年03月07日94學年度第五次招生委員會議核備
民國98年02月11日97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系所務會議修訂
民國98年09月08日98學年度第1學期第一次系所務會議通過
民國98年11月10日98學年度第1學期第二次系所務會議通過
民國99年04月20日98學年度第2學期第三次系所務會議通過
民國105年01月13日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六次系所務會議修訂
第一條 應用華語文系暨華語文教學研究所(以下簡稱本系所)為辦理各項入學招生工作,依 據文藻外語大學研究所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文藻外語大學大學部及專科部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之規定,設置應用華語文系暨華語文教學研究所招生甄選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第二條 本小組置召集人一名,由系所主任擔任,其他小組成員由學生事 務委員會成員中互選三至五人組成,並推選一人為執行秘書,以襄助辦理相關事務。
第三條 本小組職掌如下:
一、訂定本系所各項招生之甄選條件,甄試項目、篩選標準、錄取標準、錄取方式、錄取名額等相關事項。
二、本小組視實際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討論招生相關事宜。
第四條 本小組成員為無給職,任期一年,得連任之。
第五條 本小組成員遇有三親等以內之親屬參加本系所之入學考試時,應主動迴避。
第六條 本小組決議事項須提請系所務會議審議,必要時系所務會議得變更其內容。
第七條 本設置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設置要點經系所務會議通過並送請本校研究所招生委員會、大學部及專科部招生委 員會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