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藻外語大學應用華語文系清寒急難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發布日期 2014-12-08 00:00:00
文藻外語大學應用華語文系清寒急難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宗旨:為協助本系之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學子認真向學,以期順利完成學業回饋社會,特成立「應用華語文系清寒急難獎助學金」。
一、 委辦單位:文藻外語大學應用華語文系。
二、 經費來源: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專戶。
三、 獎助對象:本校應用華語文系學生。
四、 獎助名額及金額:
每學年清寒獎學金至多補助五名,急難救助則視事實需要而定,每名最高貳萬元整。
五、 申請資格:
(一)家境清寒、特殊境遇或家庭突遭變故者。
(二)清寒獎學金需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者(大一上學生除外)。急難助學金不在此限。
六、 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全戶戶籍謄本(於申請期限三個月內,記事內容不得省略)。
(三)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影本。
(四)家境清寒或特殊境遇證明,如無則免。(如: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證明或由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等)。
(五)班級導師推薦函。
(六)學習計畫。
七、 申請方式及申請期間:填妥申請表並備齊相關文件後,依委辦單位公告受理期間繳交資料憑辦。家庭突遭變故者可隨時提出申請。
八、 委辦單位彙整申請文件後,轉交本獎助學金指定審核小組進行遴選。
九、 遴選結果公布後,接受本項獎助學金學生,請於領取獎助金同時,附上感謝卡乙份。
十、 獲得本獎助學金者,於獲得獎學金當學期結束前,須於系辦公室服務至少32小時,最遲可延至下一學期完成。
十一、 本項獎助學金係依捐助經費辦理,專戶如無餘款即停止辦理。
十二、 本設置要點經本系所學生事務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