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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103級畢業班實習時數確認單公告

發布日期 2018-05-03 14:10:00

依本系「實習施行要點」第二條規定:

(二)本系學生(一0二學年度入學學生開始實施)之學生實習須與其選課專長相符,且學生之實習類別至少三十六小時需與選課模組相同。

 

依本系「實習施行要點」第十條規定:

(三)應屆畢業生需於最後一學期四月三十日之前完成七十二小時之實習時數,五月十五日由班長統一收取至系所辦登錄。

 

 

故請本系畢業班班代

107年5月9日(三)前至系辦公室領回各班的「實習時數確認單」給四年級同學確認,若確定實習時數已達本系畢業門檻七十二小時,簽名後交由班長統一收回,並於107年5月11日(五)下午5:00前送至系辦公室。

 

 

※若應屆畢業生須申請「實習時數證書」,可向班代填寫申請登記表,屆時連同實習時數確認單繳回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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